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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费后退费难 消保委调解退款

发布时间:2023-09-20 21:49:36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上旬,张女士报名了长兴芳程式普拉提维密班。但第二次上课时,由于训练强度过大,身体出现严重不适,无法继续参加训练,要求店方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店方拒不退回。与店方交涉无果后,投诉至长兴县消保委,请求消保委帮助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

  8月18日,长兴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在受理投诉的同时,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在掌握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后,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张女士认为通过第一节课的训练,感觉强度过大,导致身体出现严重不适,现已无法承受。为了避免今后的训练会对身体造成更严重的伤害,不愿再参与以后的课程训练,要求店方退还剩余课时费用。而经营者表示:缴费之前,已与消费者经过充分沟通,现在经过第一节课后出现身体不适,可放在以后再安排上课。在消保委充分了解情况后,最终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和教育下,双方达成协议,店方同意一次性退还张女士1620元整。张女士表示同意,并对消保委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案例评析】

  根据浙版《消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设定的使用期限内不限制消费次数的年卡、季卡等记名预付凭证,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预付凭证的,经营者应当允许,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因此,本案中因商家课程强度过大而导致消费者身体不适,无法继续接受培训,因此商家应当退还消费者剩余课程费用。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Cqq6b/aIFq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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