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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槽软管破裂起纠纷 消保委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3-11-01 07:03:10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8日,长兴县消保委接到郑先生投诉,其于去年11月份中旬,在家电商场购买了三台某品牌水槽,售后服务上门安装。今年3月份,郑先生无意中发现水槽软管出现生锈现象,其立即通过微信反馈给了售后,但售后并未响应。5月份郑先生结婚并入住新房,其9月初出差到温州,通过家中监控发现地下室地面反光,郑先生立即电话父母亲上门查看,现场发现水槽软管发生爆裂,导致新房一楼、地下室被水浸泡,装修、家具及家电等财产损坏。郑先生多次与家电商场交涉无果,一气之下,来到长兴县消保委请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长兴县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分别电话联系郑先生、家电商场、品牌服务商,了解具体情况。在与双方进一步核实情况后,随即召集家电商场、品牌服务商、安装人员与郑先生一同到县消保委,进行沟通并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认为,安装过程中,出现水管配件缺失的情况,但又从品牌服务商处重新购买了缺失的配件进行安装,有聊天记录为证。品牌服务商并不能拿出证据证明配件是由消费者从其他渠道购买。最终在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品牌服务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因水槽软管爆裂而造成装修损失等费用共计人民币肆万元整,赔偿款于2023年10月20日前到位。郑先生表示接受,并对长兴县消保委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章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本案中,消费者在发现水管爆裂后,第一时间保全了相关现场证据,并与销售方取得了联系,水槽软管破裂导致消费者家装修、家具、电器受到不同程度损坏,这一事实得到了品牌服务商的确认,为此案达成调解打下基础。因此,品牌服务商应承担此次事故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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