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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4期)

发布时间:2023-11-04 09:15:07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市监通告〔2023〕6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4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7大类食品1109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限值、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商洛好乐好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精品干炒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绥德县金阳光新世界超市销售的户太葡萄,1批次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陕西凤庵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饮用水,1批次电导率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洛川县沐品综合销售经销部销售的面粉,1批次过氧化苯甲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延安优佳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华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华夏+字母牌甘草杏,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临渭区双王办丰荫万华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周至县云塔食品厂生产的云塔牌+图形牌蛋酥麻花(香辣),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眉县首善镇胜胜餐饮店销售的油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八、陕西天天乐商贸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销售的干炒葵花子(李),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已下载次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309/269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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