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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消保委通过“浙江解纷码”诉前调解一起二手车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04 12:39:54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网购要经过靠谱的第三方平台,因为万一遭遇消费陷阱往往维权困难。家住山东烟台的张先生通过微信转账,从普陀东港一家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小汽车,到货后却发现车子有故障。他近日通过“浙江解纷码”微信小程序向普陀区消保委投诉。

  张先生称,这辆二手车总价1.82万元,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卖家,觉得可信,就在微信上全额付清了车款。卖家把车送到物流公司准备运往山东,物流站装车时发现车辆挂挡不走,打电话告知张先生变速箱可能已损坏。随即,张先生联系卖家,对方对车进行了维修,从维修单上看,这次维修花费了3300元。张先生这下安心了,谁知到货后,他发现车辆仍有故障,只能找维修厂。这次维修费是张先生自己出的,花了1200元。

  张先生认为,车行隐瞒车况,1200元维修费应该由车行承担。而车行答复,他们已对车子作过维修,确认完好才发货的,履行了应尽义务,因而拒绝承担这笔维修费。

  普陀区消保委接诉后介入调查。《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销售的二手汽车安全性能良好;自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之日起六十日内或者行驶里程三千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二手汽车发生安全性能故障的,经营者应当承担包修责任”。据此消保工作人员认为,张先生自收到车子就发现车辆存在安全性能故障,车行应当承担包修责任。因此,对于张先生提出的赔偿维修费的主张,普陀区消保委予以支持。

  经调解,最后车行同意承担张先生维修费1200元。普陀区消保委提醒,购买二手车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交易市场、大型二手车电商平台等,在购买前要求经营者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车辆鉴定评估报告,签订内容详细、责任明晰的规范合同,保障公平交易的权利,并妥善保管好有效凭证,以便万一发生纠纷维权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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