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最新动态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耄耋老人遇纠纷 消保委助力退款
发布时间:2023-11-10 12:39:26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案例简介】
2023年9月,温岭市民李女士来电反映,其84岁的老父亲花费3000元在某车行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但因其父亲年岁已高,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想与商家协商退车,但商家要求扣1000元才能退车,双方协商不下,遂向温岭市消保委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消保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商家认为所售出的电动三轮车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因消费者个人原因退货理应扣除相应费用。消费者则表示,商家未尽到提醒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安全风险的义务,要求合理扣费进行退车退款。
最终,经调解,商家同意退款2400元。双方达成一致。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本案例中商家所售电动三轮车虽未存在质量问题,但考虑到消费者是84岁的耄耋老人,从关心老年人生活消费、切实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角度来看,商家理应尽到风险提示的义务,老人要求合理扣费退车的诉求也应得到支持。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D6tEvUxShvfA==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