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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陕市监通告〔2023〕25号

发布时间:2023-11-18 05:37:50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市监通告〔2023〕25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10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15号),现将涉及我省1家生产、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创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生产日期:2022年9月2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务浐灞分局于2023年2月16日立案,2023年3月29日结案。该单位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置,且主动召回,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违法所得较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一、二款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16.5元,罚款20000元,罚没合计20416.5元。

  二、陕西秦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西安创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生产日期:2022年9月20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2023年2月7日结案。该批次食品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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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312/246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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