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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处罚案例(2023年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3-12-05 17:34:43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本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有效防范燃气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办了一批燃气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现公布如下:

  北京厨瑞达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北京厨瑞达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标称生产者:慈溪市长河镇德益燃气具配件厂,商标:DEYI(图形),规格型号:JYT-0.6)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构、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机械强度、标志、使用说明书项目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疫情之前从外埠购进上述产品4只,售出2只。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青云利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中餐燃气炒菜灶案

  北京青云利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中餐燃气炒菜灶(标称生产者:山东康猛达厨业有限公司,商标:MJL 美节蓝,规格型号:SZCT30/60-A)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标志、通用结构、热负荷准确度项目不符合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从山东康猛达厨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产品1台,未售出。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门头沟第一分公司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案

  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门头沟第一分公司销售的两款家用燃气灶具(标称生产者:广东威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商标:巧太太Qiao TaiTai(图形),规格型号JZT-WKA,货号1:JZT-16B、货号2:102A)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货号1:JZT-16B产品的热负荷项目、货号2:102A产品的热效率项目不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从广东威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产品4台,售出2两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

  燃气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措施,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供稿:产品处)

  


原文链接: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scjgdt/202312/t20231204_3489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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