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产品质量 > 奶茶600mL误写成600杯 误导消费者谁担责?

奶茶600mL误写成600杯 误导消费者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3-12-25 08:32:21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日前,浙江省温州市的朱先生在外卖平台看到某饮品店宣传奶茶迎国庆11.2元600杯的优惠活动,可下单后送到的只有一杯。朱先生认为商家虚假欺骗,于是通过12345市长热线投诉,要求商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500元。

  温州市鹿城区消保委受理后经过核实调查,原来是商家搞促销活动,平时11.2元一杯400mL的奶茶提升到600mL,但策划广告宣传时出现工作失误,将“11.2元600mL一杯”写成了“11.2元600杯”。外卖平台为此也向鹿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出具说明,承认工作上的失误。鹿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通过核实,此次事件是属于工作失误造成,不属于主观故意虚假宣传。但此宣传不排除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可能,商家应承担责任。通过调解,商家额外补偿了朱先生6杯奶茶,双方达成和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朱先生最初的诉求依据该条款提出。消保委工作人员向朱先生解释了相关调查情况,得到了理解,也促成双方和解。


原文链接:http://www.hljs315.org.cn/wangzhan/index/xiangqing?id=144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