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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3)年第60号

发布时间:2023-12-28 14:19:48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西宁市城东区帅飞生鲜超市销售的青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二)西宁市城东区老常蔬菜批发配送部销售的上海青,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三)西宁市城东区段宇蔬菜店销售的芹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四)西宁市城东区农鲜蔬菜商行销售的青椒,其中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

   2.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 附件2.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B4BE62E2-08CA-4936-B60C-0C8B2424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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