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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实施规范(基本要素)
发布时间:2023-12-31 06:41:02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二、中央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三、实施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五、子项:
1.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检验员 [ 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
2.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II 级(限 RT、UT、MT、PT),I 级]。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检验员 [ 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 ]〕【000131112002】
一、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00013111200Y】
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检验员 [ 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 ] 〕【 000131112002】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检验员 [ 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 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 ] 〕首次申请(00013111200201);
(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检验员 [ 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 (介)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 ] 〕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00013111200202);
(3)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检验员 [ 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水(介) 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检验员除外 ] 〕申请变更(00013111200203)。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5.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
6. 监管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三十四条
7. 实施机关: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8. 审批层级: 省级
9. 行使层级: 省级 / 直属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是
11. 受理层级: 省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否
13. 初审层级: 无
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15. 要素统一情况: 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年龄在 18周岁以上且不满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符合相应级别和项目的资历条件的要求(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表 1);
(3)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知识和技能;
(4)经考核(考试)合格。
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 3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
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否
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无
4. 许可证件名称: 无
5. 改革方式: 无
6. 具体改革举措
优化准入服务,精简下放许可事项。
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名称
(1)取证申请
①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申请表(网上填写)
② 学历证书
③ 申请人相关工作经历表
规定申请材料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 3条。
(2)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①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申请表(网上填写)
② 检验人员申请免考换证业绩表
规定申请材料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4条。
(3)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
①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变更申请表(网上填写)
② 公安部门变更证明
③ 变更前后身份证复印件
2.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 3条;
(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4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 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六、中介服务
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无
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无
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无
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无
七、审批程序
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发证机关受理 / 不予受理;
(3)考试机构考试(取证申请);
(4)发证机关审查;
(5)决定核发许可证 / 不予核发许可证。
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否
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否
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否
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否
7. 是否需要鉴定: 否
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否
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否
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否
11.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 承诺受理时限: 5个工作日
2. 法定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 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 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 承诺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收费
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否
2.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2. 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人员)》
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5年
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 1条
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否
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无
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是
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以前、12个月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 1条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无
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无
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无
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无
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 有无年检要求: 无
2.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无
3. 年检周期: 无
4.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无
5.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无
6. 年检是否收费: 无
7.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 有无年报要求: 无
2.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无
3.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无
4. 年报周期: 无
十四、监管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
十五、备注
无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II 级(限 RT、UT、MT、PT), I 级 ] 【000131112004】
一、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00013111200Y】
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II 级(限 RT、UT、MT、PT),I 级 ]
【 000131112004】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II 级(限 RT、UT、MT、PT),I 级 ] 首次申请(00013111200401)
(2)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II 级(限 RT、UT、MT、PT),I 级 ] 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00013111200402)
(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II 级(限 RT、UT、MT、PT),I 级 ] 申请变更(00013111200403)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5.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
6.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7. 实施机关: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8. 审批层级: 省级
9. 行使层级: 省级 / 直属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是
11. 受理层级: 省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否
13. 初审层级: 无
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15. 要素统一情况: 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年龄 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学历、无损检测经历等资历满足申请项目和级别的要求(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表2);
(3)申请射线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漏磁检测的,单眼或者 双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标准视力对数表》的 5.0级以上,申请超 声检测、声发射检测、涡流检测的,单眼或者双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 到《标准视力对数表》的 4.8级以上。申请磁粉检测、渗透检测的,不得有色盲;
(4)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知识和技能;
(5)经考核(考试)合格。
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十条
① 年龄 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 学历、无损检测经历等资历满足申请项目和级别的要求(见表2);
③ 申请射线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漏磁检测的,单眼或者双眼 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标准对数视力表》的5.0级以上,申请超声检测、 声发射检测、涡流检测的,单眼或者双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标准对数视力表》的4.8级以上。申请磁粉检测、渗透检测的,不得有色盲;
④ 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知识和技能。
持有有关行业或者专业组织颁发的Ⅱ级、Ⅲ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并 且满足表 2所列学历要求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级别的学历和实践经历要 求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相应项目和级别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并且免除理论知识考试闭卷科目的考试。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
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否
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 无
4. 许可证件名称: 无
5. 改革方式: 无
6. 具体改革举措
优化准入服务,精简下放许可事项。
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申请材料
1. 申请材料名称
(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II 级(限 RT、UT、MT、PT), I 级 ] 取证申请
① 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网上填写)
② 视力证明(1份)
规定申请材料依据: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十一条
(2)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
① 特种设备检测人员申请表(网上填写)
② 视力证明(1份)
规定申请材料依据: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二十二条。
(3)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
①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变更申请表(网上填写)
② 公安部门变更证明
③ 变更前后身份证复印件
2.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申请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①《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内容见附件 A,1份);
② 视力证明(1份)。
(2)《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二十二条
换证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表》(1份);
② 视力证明(1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 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六、中介服务
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无
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无
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无
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无
七、审批程序
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 / 不予受理;
(3)考试机构考试;
(4)审批机构审查;
(5)决定核发许可证 / 不予核发许可证。
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第九条 取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考试与发证
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否
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否
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否
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否
7. 是否需要鉴定: 否
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否
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否
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否
11.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 承诺受理时限: 5个工作日
2. 法定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 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 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 承诺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收费
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否
2.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2. 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
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5年
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有效期为 5年。
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是
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 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是
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以前、18个月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 请。换证申请时,申请人年龄应当不超过65周岁,并且视力满足《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全国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第二条
(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第 1条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无
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无
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无
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无
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 有无年检要求: 无
2.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无
3. 年检周期: 无
4.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无
5.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无
6. 年检是否收费: 无
7.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8. 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 有无年报要求: 无
2.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无
3.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无
4. 年报周期: 无
十四、监管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
十五、备注
无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312/a7ad2d91f0cb423ebf13bd80bac5edc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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