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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验--“点”上分级 “面”上协同 “链”上服务 合肥积极打造“信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24-01-11 21:55:12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依托信息技术,创新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模型,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打造“信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诚信自律,持续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形成“依法依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公共治理”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由“传统监管”向“新型监管”的转变。
一、“点”上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一是划分等级,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推行信用风险分类、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质量信用风险分类“三融合”,建立“通用+专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根据通用模型将全市企业自动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将全市8.5万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统一划分为四个风险级别,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指标体系。探索实施食品生产领域企业质量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新模式,制定指标体系参考标准,将参与试点的138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企业自主申报信息与后台归集数据综合评定分析,划分为A+、A、B、C、D五个等级,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二是梳理整合,实现数据归集运用。建设“合肥市食品药品风险管理业务系统”,依托国家和省级行政审批、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抽检监测和企业信用管理等信息系统,通过归集、存储、处理、分析食品企业各类数据,建立多维食品风险评估模型,实现数据归集并搭建信用数据库,实现食品安全风险态势感知、分析、预警和可视化展示,为智慧化科学分级、差异化精准监管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是创新运用,推进高效精准监管。根据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结果,开展分类处置和差异化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与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对信用正常的经营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对一般失信的经营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严重失信的高风险经营主体,实施重点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不设上限。
二、“面”上协同,构建诚信化体系
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构建“联合奖惩”新局面,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一是信息共享,推动失信联合惩戒。将企业基础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等,通过合肥市法人库及一网通办平台,推送至相关单位,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推动形成部门协同监管、社会综合治理格局。目前,共向相关部门共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础信息391887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43302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1455条,对食品领域失信主体在金融、土地、许可等领域采取联合惩戒。
二是落实责任,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易批”行政审批工作,为信用良好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建立健全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通过“送信用进企业”系列活动,积极引导企业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三、“链”上服务,推动品牌化建设
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丰富信用监管“工具箱”,持续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信用帮扶指导工作,打造良好信用品牌。
一方面,教育在先,加强“事前预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信用法规专题宣讲和“送法进万企”活动。2023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相关教育培训38场次,开展宣传活动156场次;通过电话、信函、上门走访等方式,对经营主体进行警示提醒18488家次;对经营主体公示信息轻微错误予以容错修改74家;对经营主体未在登记住所经营包容审慎暂不列入异常102家;送法进企业超过1100家次,发放各类信用宣传材料2000余份,有效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积极参与信用建设。
另一方面,建立机制,完善“事中指导”。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建立“两书同送”工作机制,要求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精准告知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的途径和期限、信用修复条件和渠道等内容,切实解决经营主体“信用修复难”等问题,引导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信用。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spxts/gzdt/art/2024/art_adfdc208987c45878d43f56a17f677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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