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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备案进口化妆品 元宝怡美公司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08-20 21:09:29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元宝怡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宝怡美公司)因销售未经备案的进口化妆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罚没合计747万元。

  2023年11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元宝怡美公司开设的网店“元宝的护肤分享”销售未经备案的某品牌进口化妆品。

  同年11月30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元宝怡美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号伊斯特大厦9层9205的经营场所和网店库房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用于生产化妆品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执法人员现场对14款没有备案的某品牌化妆品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经核实,案件虽涉及“元宝的护肤分享”“元宝的护肤分享一真正品”“元宝的护肤分享 曼殊室利”等多个网店名称,但所有涉案网店开设者ID均为“幽葬尧枫林”,店铺ID号均为131221870,为同一店铺。经核实,该店铺实际经营者为元宝怡美公司。

  该公司称部分涉案化妆品为海关罚没后拍卖所得,并提供了相应材料以证明涉案化妆品的合法性及其来源,但经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询,未找到涉案化妆品的备案或者注册信息。经向某品牌进口化妆品在华代理公司调查核实,涉案化妆品均未取得进口化妆品备案。

  经核实,元宝怡美公司通过其在网店“元宝的护肤分享”(店铺ID:131221870)销售了14款未经备案的某品牌普通化妆品,总销售额为98.97万元; 同时,现场检查时查获14款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价值为7.67万元,经计算,货值总额为106.65万元。

  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元宝怡美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39.89万元,同时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金额为106.65万元,合计罚没747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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