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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特殊渠道可购买门票 被告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8-31 16:17:51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在各地大力发展演艺经济,通过举办演唱会、音乐节等方式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法分子将诈骗之手伸向了演出市场。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卢某看中演出市场持续火热的商机,在朋友圈及相关平台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工作室,且有充足的票源及门票购买特殊渠道,还虚构公司内部信息和聊天记录,以骗取他人信任。2023年8月至10月,卢某陆续接到数十张购票订单,卢某按照票价涨价40%的价格向客户收取费用后,计划找“黄牛”买票以进行交付。

  但在实际操作中,卢某仅交付两张演唱会门票,其他订单根本无法兑付。面对客户的再三催促,卢某既无法交付演唱会门票,也拿不出钱退还客户,便以“座位不够好”“下一场次”“需要点时间”等理由拖延。

  2023年11月,部分受害者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报警,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截至案发时,卢某从5名被害人手中骗取了6.7万余元购票款,均已挥霍一空。案发后,卢某的家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卢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考虑卢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谢君源 通讯员 钟晓丹)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wq/aldp/202408/t20240830_452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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