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例回放 > 收购盗窃所得物品 一废品收购站老板被判刑

收购盗窃所得物品 一废品收购站老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10-15 03:26:20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废旧物资回收被视为一种重要的资源节约方式,但是在回收的过程中,如果不了解清楚物品来源或是心存贪念,就会给我们带来不小的麻烦,甚至会有“牢狱之灾”。

  2024年3月至4月期间。江西省万安县一废品收购站老板万某明知龚某和焦某所出售的电缆线、铝合金窗框等,系盗窃所得,仍在其经营的废品收购站以每公斤16.5元、6元的价格,多次收购电缆线、铝合金窗框,获利7000余元。

  万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明知他人盗窃所得的赃物,仍多次予以收购转卖,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万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量刑情节,遂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龚艳梅)

  法官说法

  很多你以为的“小事情”,其实却“犯了罪”。收购废品也需谨慎处理,广大废品收购经营者应增强法律意识,在收购物品时,应当了解清楚物品来源并做好登记,如果物品来路不明或来源不正,应拒绝收购并及时报警,切莫心存侥幸,因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wq/aldp/202410/t20241010_4572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