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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万鹏龙:守护消费安全 激发消费潜能
发布时间:2021-03-18 11:16:58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消费环境承载民生、影响发展,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万鹏龙接受四川日报、四川在线记者专访,就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维护消费者权利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去年面对疫情冲击,消费在稳定经济增长中发挥了支撑性作用。请问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在促进消费回补、潜力释放等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消费在经济发展中具有“稳压器”和“压舱石”的作用,去年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消费一度被抑制、被冻结,为此,我们以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为抓手,着力激活蛰伏的消费潜能。一是加强监管,稳定消费市场。为避免消费者产生焦虑,我们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20”,查处案件3.9万件,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狠抓禁止野生动物交易,10件案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67件,抽检280家省内生产企业、404批次非医用口罩,有效推动了保供稳价和保质稳产;坚决守住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底线,在全省实施“集中监管仓+库长制”,有效防范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二是加强引导,提振消费信心。开展了“凝聚你我力量 让消费更温暖”“川菜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及消费指导”等多项活动,发布“让消费更温暖·消委带你涨知识”系列视频,向社会发布清明、五一、网络考证、安全头盔等消费提示警示20条。三是加强维权,保障消费权益。充分发挥12315热线作用,去年我们共接收消费者诉求75.46万件,其中投诉23.7万件、举报11.46万件、咨询40.3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亿元。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去年公示消费投诉信息1994条,开展行政约谈1538次;大力推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化解消费争议近3000起。
问:消费者跨区域维权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请问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大背景下,有哪些新的探索?
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被明确赋予了“两中心两地”的战略定位,其中“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与消费环境、消费维权息息相关。去年,我们两地消委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12月30日川渝消委联合印发通知,建立川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两地消费者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在其住所地进行投诉。具体来讲,我们将通过及时移转异地消费投诉、快速接收异地转办投诉、认真调查调解异地投诉等流程开展工作,并尽快把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川渝消费维权一体化协作,拓展内涵外延,让消费者异地维权更加快速便捷。
问:在“十四五”起步之年,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会将采取哪些措施激发市场活力,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答:为掌握我省的消费现状,我们开展了2020年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测评,结果显示四分之一的消费者未来一年预期消费支出偏向保守。众所周知,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需要靠安全、便利、放心的消费环境来保障。我们将深化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引导重点行业施行放心舒心消费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消委委员制平台作用,有效集聚各方消费维权力量,围绕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直播营销、汽车消费维权、农村消费维权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治理;重点关注共享式消费、在线教育培训、社区团购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营商手法、显失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监督,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不断扩大“互联网+快捷维权”覆盖面,建立健全消费投诉预警机制、投诉信息公示机制、消费信用约束机制,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着力营造便于消费、利于消费、刺激消费、扩大消费的市场环境。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75/2021/3/15/0d7e0d0935624104b3e5cd3476782bd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