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消费资讯 > 家居装修要预留装修质量保证金

家居装修要预留装修质量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1-03-18 14:04:48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消费者协会

  近日,由福建省消委会主办、福建省室内装饰协会协办的“装修维权就在您身边”消费教育讲座活动在福州金山红星美凯龙举行,邀请专家为消费者揭开装修行业的种种猫腻。

  据介绍,装修行业目前问题主要集中在:装修公司违约,合同承诺与实际不符,工程返工、反复维修以及重复付费,以及装修材料不合格危害人身安全等。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装修要把握主动权,木工进场前最多付装修款的五成;装修前要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要在装修合同中要预留3%-5%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妥善保管装修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以及视频、照片和沟通记录等。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原文链接:http://www.sxwq.org.cn/xfjs/3525.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