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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期)
发布时间:2021-05-08 01:24:24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98号
根据2021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2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梁秀叶杂货店销售的竹丝蛋(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佛山市禅城区邓子钦水产品档销售的甲仔(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从化市江埔潘小卡日杂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高要区金渡镇天天兴购物商场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广州市海珠区般审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齐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意头粘花饼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9.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274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