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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7期)
发布时间:2021-05-31 21:08:02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113号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饼干、方便食品、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7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抽检项目合格样品78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水之家水坊销售的标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源龙山泉水厂生产的飞来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肇庆市端州区创铿饮用水商行销售的标称肇庆麒麟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麒麟山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广州市番禺区刘段英冷冻肉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幸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丸〔速冻调制食品(生制)〕,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汕头潮阳棉北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销售的鸭胗,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三)汕头潮阳棉北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销售的唐顺兴三黄鸡(鸡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四)潮州市湘桥区益飞自选商店销售的黄皮椒(辣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销售的白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六)汕头潮阳棉北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和平分公司销售的活鲜黄骨鱼(淡水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兰翠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银荣肉类制品厂生产的五花腊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广州市番禺区石基兰翠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江海区德信腊味加工场生产的风味肠(腌腊肉制品)(咸味香肠),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其他指标问题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兰翠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国强肉类制品厂生产的加瘦腊肉(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3.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298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