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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商更改里程表被判“退一赔三”
发布时间:2021-11-19 21:57:24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伴随着二手车交易火爆,大量二手车交易欺诈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北京一中院就审理的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如何避开二手车交易“雷区”。
曲某通过某旧机动车经纪公司购得一台二手车,合同约定交付的车辆行驶公里数为13.9万。购车后,曲某委托评估公司对涉案车辆的行驶公里数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该车里程表被人为更改;目前实际公里数应在22万以上。曲某支付检测费5000元。
之后,曲某以欺诈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由该旧机动车经纪公司退还购车款、进行3倍赔偿并支付鉴定费用。
该经纪公司则认为,其在收购涉案车辆时经过了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表显里程为13.26万公里,其依据该检测数据向曲某出售车辆,没有欺诈的故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手车的行驶里程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应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被告作为专业的二手车销售公司应审慎查明,并如实告知消费者。检测公司出具的车辆认证报告中写明该车辆的“表显里程”为13.26万公里,但是报告已明确里程表读数不作为判定被认证车辆实际行驶里程的依据。作为专业经营者的被告具有欺诈的故意。法院判定解除双方买卖合同,旧机动车经纪公司退还购车款、赔偿购车款3倍赔偿金,并支付车辆检测费5000元。
法官提示
汽车经营者擅自篡改表显里程数或隐瞒谎告真实里程数的行为,均系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视情节可能构成欺诈。如果确实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汽车经营者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消费者购车后如果发现问题,应通过专门的车辆评估公司检测,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主张权利。(记者 林靖 通讯员 习亚伟)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wq/aldp/202111/t20211116_309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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