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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九条措施化解风险隐患 堵漏洞强短板守牢“物防”防线

发布时间:2021-12-04 00:41:18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2日,针对黑龙江省疫情发展的最新情况,受黑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专班副组长委托,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紧急组织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市(地)市场监管局负责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专班办公室的主管局长,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许勤书记批示精神,迅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专班牵头作用,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确保冷链食品追溯管理闭环管控,坚决守住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
      针对当前黑龙江省疫情发展的最新情况,结合以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9条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针对不规范应用“黑龙江冷链”,可能导致涉嫌染疫的进口冷链追溯发生困难的问题。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其不得采购、贮存、销售无“三证一码”进口冷链食品的意识,使其自觉应用“黑龙江冷链”,不得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食品。同时加强线上线下同步监管,使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贮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闭环管理出现漏洞,以致可能出现重点人群罹患新冠肺炎后污染进口冷链食品,或被进口冷链食品携带的新冠病毒感染的问题。要强化人员管理、强化健康监测、强化日常防护、强化疫苗接种。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防疫管理细节不严格,从业人员混岗工作,工作服、口罩穿戴不规范,环境消毒效果不佳等问题。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规章制度,从严约束从业人员。
      针对以寄递方式流通的进口冷链食品,可能存在携带新冠病毒风险隐患的问题。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寄递环节的疫情防控,督促各级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防无“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通过寄递环节进入流通。
      针对冷链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意识淡化,个人防护意识放松,未能严格按照《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进行操作、存在消杀过程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核查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和人员的相关资质,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对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经营业户予以严肃处理。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采样检测人员数量不足、个别人员水平不高,不能满足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的需要,以及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各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应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采样人员技术培训,优化流程,保质保量完成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及信息上报工作。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环境消杀工作不够科学,如进入冬季却未更换低温消毒剂,以及过度消杀对食品产生二次污染等问题。按照消毒剂配置“五要”“七不”原则,科学采用消毒措施,同时避免过度消杀,防止对食品产生二次污染。
      针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目前存在的管理不完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不规范的问题。要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管理,成立专门的驻仓监管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制度措施,形成 “统一指挥、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特别要加强对企业自用集中监管仓的监管。严格遵守关于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方面的规定和指导意见,避免核酸检测和消毒工作的不规范,充分发挥监管仓关口前移、源头阻断的优势。
      针对涉疫食品追溯排查不迅速、不精准的问题。持续督促指导各市(地)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及《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积极做好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快速阻断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newsshow.html?tid=5&id=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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