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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04 01:09:34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围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法治道路”宪法宣传周主题,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印发了《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就突出市场监管特色、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作出安排,即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完成一次宪法答题、参加一次红色教育、组织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做好一系列媒体宣传。
      12月1日,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法治意识,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猛带队参加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90次“公众开放日”活动,这也题红色教育活动。省局机关各执法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党员干部共30人参加活动。
      活动得到了省高院宣传信息处的大力支持,李松晓、张薇两位处长分别就司法与执法法治建设与参加活动的同志们进行了交流,并向其赠送了宪法读本,以传递宪法精神和法治信仰。
      省高院党建大厅庄严肃穆。宪法墙前,参加活动的同志们身着正装,佩戴党员徽章,举起右拳,面向党旗,庄严宣誓,深刻表达对党的忠诚、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
      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大家依次参观了领袖故事长廊、法官监督墙、科技法庭、司法之光文化长廊、新闻发布厅以及省高院的一体化管理平台,全面了解中国法治发展历史,深切感受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和龙江法治建设的巨大变化。
      在纸质图书馆,上万册图书让人沉浸于浓厚的法治氛围;在数字图书馆,省高院的多媒体宣传平台、法官办案平台和公开透明的便民阳光网站令人感受智慧司法带来的震撼;在文化长廊、审委会会议室,通过观看“宪法”宣传片和“公众开放日”纪录片等,让人深深体悟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情怀。
      通过参观学习,大家真正体会到了设置国家宪法日的意义和目的在于弘扬宪法精神,使宪法精神在人们的内心加以升华,指引行动。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宪法的自觉践行者,依法依规履职,在推进现代化新龙江建设中展现市场监管部门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newsshow.html?tid=5&id=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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