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例回放 > 二手手机不能退?消保委:商家应明示质量状况

二手手机不能退?消保委:商家应明示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23-05-07 15:51:46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近年来,二手买卖市场兴起。二手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换吗?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月城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有关二手交易的投诉。

  

  2023年3月,李先生向江阴市消保委月城分会投诉,称其花费1000元在月城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买回家后使用了5天就黑屏开不了机了。李先生要求商家退货。商家以购买的手机是二手的、不是新机为由拒绝退货。

  

  受理投诉后,月城分会工作人员迅速前往该手机店进行现场检查。商家表示,李先生购买的二手手机是他们收购回来维修后再次进行销售的,二手手机不同于新机有质保服务,购买二手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风险,销售的时候也已经告知了消费者,如果质量有问题应该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分会工作人员表示,商家销售二手电子产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还应当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

  

  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1000元购机款,消费者把手机还给商家。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严禁经营者以翻新产品冒充新产品出售;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75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内参 djnc.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