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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大额消费,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3-07-23 02:24:36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我妻子在一家美容店消费了1万多块,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消费者龙女士的丈夫来到瓯海区消保委梧田分会投诉称,其妻子龙女士在5个月的时间里于某美容店被诱导消费1万多元,想要退回这笔钱,但是与商家沟通无果,希望得到消保委的帮助。
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了解,消费者龙女士存在智力上的缺陷,通过医院诊断鉴定为“轻度精神发育迟缓”,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龙女士于今年2月份开始在该美容店内购买了美容卡、美容服务项目以及化妆品套装等消费项目,其使用微信余额消费2000余元,另外通过贷款形式消费13000元(其中京东白条7000元、小额贷款6000元),共计消费15000余元。投诉人认为其妻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消费的这1万多块是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作出的,也没有经过家里人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在这起美容消费纠纷中,龙女士在该美容店内的消费未经过其监护人的同意,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但美容店不答应,“我提供的服务和消耗的化妆品怎么办?”工作人员对此进行多次调解,同时秉持公平原则,调解建议美容店将消费者留存在店内的化妆品进行回购,美容卡剩余次数清零折现,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美容店退还消费者6000元整。同时在工作人员的持续努力下,小额贷款公司撤销了与龙女士之间的合同,只需其归还本金,免于收取利息部分。后续工作人员也将继续与京东金融联系,争取为投诉人挽回更多的损失。
瓯海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经营者,面对消费者是未成年人或是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对于其大额消费或是过度消费时应该主动询问其消费行为是否得到监护人的同意,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经营。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发生超出自己智力和能力范围之外的民事行为,如大额消费,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其消费行为无效,可以要求商家返还费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A6ijbxaSxy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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