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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规范“双十一”“双十二”网络促销经营活动行政指导会

发布时间:2021-11-11 16:02:55 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为加强“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网络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委会、广州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组织唯品会、洋葱集团、云货优选、格利食品网、1药网、完美日记等我市重点电商平台、企业召开规范网络促销经营活动行政指导会。市市场监管局一级调研员(市管)易兆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我市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主要情况,向与会平台、企业传达了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对平台经济监管的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市消委会通报了去年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产品质量、虚假夸大宣传、价格陷阱、快递发货慢或丢件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等突出问题,并鼓励电商平台、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州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向全市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出“双11”“双12”守法经营倡议书。

   

    与会平台、企业积极响应,并提交了《2021年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规范经营承诺书》,表示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自律、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主体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就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市电商平台、企业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平台企业要落实电商主体责任。要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登记信息核验和管理,建立健全广告审查、食品和质量安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促进公平竞争等科学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守法合规经营。 二是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要规范促销行为。参与网络促销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依据《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自身促销经营行为,维护网络集中促销期良好的网络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重点要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做好商品价格管理、不实施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严把网络集中促销期食品、产品质量关、不非法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对通过“直播带货”的销售行为,平台要加强对经营者主体身份核验、建立“网红带货”审查制度,健全交易保障措施。三是做好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要建立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及时处理消费纠纷,避免出现重大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将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整治网络集中促销违法行为,并加大社会曝光力度,将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15-228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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